【办税指南】发票代开办税流程
金税三期系统于7月8日正式在本市顺利上线,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系统,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我们梳理了部分常用事项的操作指引和相关问题解答,供广大纳税人参考。今天,小编向大家推介发票代开办税流程!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代为开具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报送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金三必选)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金三必选)
2.税务登记证件(条件报送)
3.身份证件(条件报送)
4.身份证明复印件(条件报送)
5.组织机构代码证(条件报送)
6.经办人身份证明(条件报送)
7.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条件报送)
8.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即相关合同、产权证明等(条件报送)
9.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复印件(条件报送)
纳税人采用网上远程申请代开ARM机自助打印发票的,只需提供取票人身份证件。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涉及差额征收和减免税款的,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办理时限】
即办
【常见问题】
1、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的规定,需要提供: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二)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三)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五)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3、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税率是多少?
答:对个人出租不动产上海实行5%的综合税率。其中1.5%增值税、3%房产税、0.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享受免税政策。
4、代开发票是缴纳税款的方式有哪些?税务机关收现金吗?
答:税务机关不收取现金,代开发票窗口提供POS机刷卡服务,也可以打印税单到银行缴纳税款。金三系统中还有税库银实时扣款方式。
5、代开发票的办理时限是多长?可以当场办结吗?
答:代开发票为当场办结事项。但在金三系统中需要税款入库销号后才能开具发票,所以鼓励大家使用二代POS机刷卡、税库银实时扣款等税款缴纳方式,通过银行端缴纳需等待二到三天的销号入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