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税推广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请您通过网上办理以下涉税事项:
一、电子申报
纳税人开通电子申报后,可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进行征期申报、增值税当月更正申报、个人所得税近三个月的更正申报、非贸付汇代扣代缴的按次申报等。
二、发票网上勾选认证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或https://fpdk.tax.sh.gov.cn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三、发票网上申领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发票办理——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适用)”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卷票),由EMS公司进行发票配送。
四、网厅常用事项
1、发票票种核定
2、变更登记(自助办理适用)
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5、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
6、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7、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8、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
9、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10、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管理员或者拨打12366。
静安区税务局
2018年4月
来源:静安税务微信公众号